前述文章提及本院姚念慈法官於法庭上言行之記載:「法官告知我們若要進入旁聽須先經過他的同意。這樣的告知似乎是,此位法官認為法庭內有一套不成文規則要遵循,而法官是法庭內最有權力之人。因此這樣的告知就像在彰顯其權力一般。」及「這些告知與告誡雖然聽來輕鬆,但卻也同時是權勢者在劃清地盤,或者另有她們擔心之處。害怕這些性別研究的觀察員們,尤其還是女性,帶著批判的眼睛看著他們辦案審判,於是心裡升起一股不安?也許是,也許不是。但如此聲張權力的舉動,造成了法庭中一股緊張氣氛。」惟攄姚法官記憶所及,根本未曾在任何庭期中對旁聽者表示進入法庭旁聽需經過法官同意,且上綱至性別差異,更令人不解。請責會加以查證,並以更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