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可以看到一個奇觀。您只要往牆上貼的庭期表上一望,就會看到密密麻麻將近百件的案件列於其上。一個下午,法院審理的件數,7、80件往往是家常便飯,而要在一個下午的庭期時間表上列入7、80件,只好每分鐘1件,但法官審理案件,當然不可能每分鐘1件。台北簡易庭這樣的狀況最為嚴重。因為大部分的案件都是信用卡催收的案子,而信用卡定型化契約上通常約定管轄法院為台北地院,因此嚴重的卡奴問題也形成了這樣的奇觀。筆者最怕開台北簡易庭的案件,常常要等個一、兩個小時,銀行法務人員等庭的「耐心」與「毅力」,看在筆者眼裡實深感「欽佩」!筆者雖然瞭解簡易庭法官案件量大,開庭也很辛苦(尤其佩服多位法官一整個下午可以不用上廁所),但法官如此地訂開庭時間,足見法官對於他人的時間是極為漠視的,老百姓等法官似乎是天經地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