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社會對隱私的重視,從美國憲法中保障隱私的條款,就可以看得出來,例如第三修正案禁止在私人住宅中駐紮士兵,第四修正案禁止不合理的搜索與逮捕,第五修正案保障人民可以不用自証己罪等,(編譯者註:我國憲法第八條:「人身自由之保障」、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自由。」、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等等,都屬於我國憲法對人民隱私權保障之相關規定,而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五三五號、第五○九號、第二九三號也明白指出人民有「隱私權」;此外,我國刑法第二十八章之妨害秘密罪與民法第一九五條等,更是法律對於隱私權的直接保障),都是保護隱私的相關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