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一片低迷的司法改革氛圍中,升起了又一顆的「司法英雄」新星--楊大智檢察官。他在這一次花蓮縣長補選的過程中,數度高砲轟擊中央的查賄行動失當,不畏強權的直率作風,直比當年的老牌司法英雄高新武。不提楊大智個人平素的辦案風格如何,日昨他公然指責內政部長余政憲動員五千警力,在花蓮地區全天候全面實施路檢查賄的作法違憲,大聲疾呼以保障人權自傲的阿扁總統出面制止,左批內政部長,右打法務部長,他哪來的膽?答案之一可能是--法律使人勇敢!楊大智檢察官敢「以下犯上」,所恃者「信法」而已,他引述大法官會議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意旨非難為查賄而全面臨檢的不當,言而有物,擲地有聲。他敢與眾不同,肯帶著憲法辦案,不是每個檢察官都作得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