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被告等涉嫌誹謗罪,依法提起自訴書:一、查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以下簡稱民間司改會)於八十七年四月初對登錄於大台北地區的所有律師約二千三百位發出八十七年度法官評鑑評分表分別記載台灣高等法院及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全體法官(高院七十六人、地院四十七人)之姓名各列有股別、評分、備註等三欄,並註明評分方式:一、所有法官皆為單一評分,滿分是一百分、六十分為及格。二、評分的參考標準,有個人操守、裁判品質、問案態度等。若有其他意見或給分理由,歡迎在備註欄說明。三、若對某法官從未接觸,請免填分數。四、若認為特定法官有值得「特別註記」事項,歡迎另行註明附上,以作為複評鑑時的重要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