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遊說所指的lobby,原是指建築物內的長廊或公開休憩會客的大廳。從而,民意代表或行政官員在該等場合與訪客會面接觸,並讓訪客表達政策論點,衍生出遊說(lobbying)一詞,藉以表示私人、企業或團體致力於影響民選公職人員、機關首長,按照其表達意願規劃政策、依法行政的意思。至於,在美國、加拿大所指的遊說活動(lobby activities),則是指任何遊說的接觸或類此接觸的努力,包括活動的計畫與準備、有目的之研究與資料蒐集,以及為此活動而與政府部門聯繫等活動。亦即,凡是試圖影響國會議員及行政部門決策官員、甚或國會重要幕僚等活動皆屬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