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法學新論
200811 (4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論買受人於危險移轉前發現瑕疵之權利救濟—最高法院相關判決評釋
作者
曾品傑
中文摘要
本文探討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於危險移轉前之規範體系,歸納出實務在預售屋買受人發現瑕疵並即通知出賣人、以及出賣人不於除去該瑕疵後為給付的場合,賦予買受人得請求補正瑕疵,並可類推適用民法第三五九條規定主張權利。其次,本文認為在出賣人改善除去該瑕疵以前,買受人一方面得類推適用民法第三五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拒絕受領瑕疵物;他方面並得拒絕給付尚未繳付價金之全部。此外,由於坪數增減而找補價金的法律關係,性質上宜儘速確定,建議實務上適用民法第三六五條之法定期間。
起訖頁
1-23
關鍵詞
預售屋
、
危險移轉前
、
物之瑕疵
、
補正
、
瑕疵擔保責任
刊名
法學新論
期數
200811 (4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下一篇
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困境及對策由法律實證之立論建構一個理想新方案兼論美加紐澳之改革呼籲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