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的最重要功能是識別來源。商標的價值受商品聲譽影響的程度較大。商標標示的商品聲譽越高,商標價值也越大。高價值的商標一旦與其標示的商品割斷聯系,商標的價值可能由此而貶損。司法機關在審理某些商標權的權屬糾紛案件時,可能會遇到這樣的情形:以剛性的判決斷定商標權權屬的歸屬,將會導致商標與原來標示的高聲譽商品分离,商標的價值受到貶損,雙方當事人利益期待皆落空,與社會公眾的期待相背离,進而引發新一輪更加复雜的矛盾糾紛,釀成社會資源和司法資源浪費擴大。這樣情形下,作為司法裁判者,應當在堅持實質公正和依法辦案的前提下,將價值衡量作為辦案的重要考慮因素,通過依法、能動地運用調解這一柔性審理方式,達成雙方當事人及社會公眾各方利益的均衡,並最終實現社會效果最佳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