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以品質稽核作為評估品質系統績效,確保符合顧客及組織的要求,已成為組織廣泛採用的方法,主要原因係組織以取得ISO 9001驗證,作為建構品質管理系統基礎之故。對推行ISO 9001品質管理系統的組織而言,雖然;在IS0 9001:2015的品質管理系統中,內部品質稽核為條文9績效評估的主要項目之,但除了組織為取得驗證而由公正機構實施之驗證與定期稽核,以及顧客為驗證供應商能力所實施之客戶稽核外,是最容易被組織忽略的活動,因為多數的組織實施稽核活動後,並未發揮持續改善與缺失預防的積極性功能。在IS0 9001:2015 品質管理系統- 要求中規定,組織應於規劃的期間執行內部稽核,並考慮品質目標、相關過程的重要性、客戶反饋、關聯風險和以往稽核的結果。許多組織均採取定期式稽核,各部門或過程以一年兩次為基準期間,亦有長達一年之久者,另外再配合部門或過程之績效狀況而輔以不定期稽核,這些制度的設計均以經驗法則來決定稽核的期間,而未考量品質系統的績效、重要性與風險來決定稽核頻率與抽樣計畫,導致組織無法透過有效的稽核安排,確定是否符合組織對品質管理系統的要求,以及有效的實施與維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