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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的紅樹林分佈在暹羅灣和安達曼海的沿岸。在1961年時的總面積有 367,900公頃,可是經過了1975~1993年間的一連串像是築路、建鎮、開礦、養殖池的開發,紅樹林只剩168,682公頃了。其中大部份是可以合法利用的,目前供工作薪炭,長在安達曼海沿岸的紅樹林(約85%)情況尚屬良好。1968年起,15年一輪伐的策略用到了紅樹林的經營方面,政府成立了三十四所紅樹林經營單位經營管理紅樹林,由於紅樹林被轉作為養蝦池和其他用途的事件日增,政府於是反把紅樹林分成了保育和利用兩區。政府也同時計劃並實施逐年恢復紅樹林的造林工作。從1992至1995三年期間就恢復了13,569公頃。全國為了復育紅樹林,特別設置了四個種苗中心,供應各社區在荒蕪海邊復育紅樹林的需要。結構完整的紅樹林也將予以保存供做生物多樣性等領域的研究之用。就在1996年的六月十六日和八月十三日的內閣會議中核定了泰國全國的紅樹林。包括合法利用的紅樹林,均應予以嚴格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