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農村社會係以儒家倫理作為維護社會秩序的最重要準據,其中忠孝節義精神被鄉間的士紳所建構並視為威權,牢牢控制鄉民的思維與生活。20 世紀初期,中國知識分子開始思考如何透過鄉村教育來改變農村文化,開啟民智並奠定自治的基礎。30 年代在大陸山東省鄒平縣有梁漱溟開辦的鄉村建設研究院,在臺灣有林攀龍主持的霧峰一新會組織。梁林兩人的學思歷程不同,前者由熱中佛學而漸至衷心依附儒學,後者則秉持文學浪漫精神與基督信仰,作為其人生行事的最高指針。在教育思想的比較上,梁氏著重先由鄉村自治體的建立,再進入對農民所亟思農作改良的教育訓練上;林氏則重視鄉民自我力量的提昇,以文化啟蒙為開端。在農村教育的具體實踐上,梁氏偏重利用群眾性與團體性工作,規劃研議良策來務實解決社會問題;林氏則廣泛在教導鄉民正確認識生活與生命之本質,以提昇個人自覺之尊嚴和知能的力道。不過,梁林兩人都以開發鄉民理性為起始點,以期建立鄉民自治能力,再圖謀灌輸民族意識,最終朝向恢復自我民族文化的信心與解決民族受壓迫問題的目標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