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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6日,世界貿易組織(WTO)爭端解決專家組就美國訴中國電子支付WTO爭端案(WTO案件編號:DS413)散發專家組報告。專家組裁定,中國在「服務貿易總協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GATS)下就「電子支付服務」(Electronic Payment Services)作出了承諾;中國要求由聯銀辦理港澳人民幣清算業務,構成市場準入限制,違反了GATS第16.2條;中國在銀行卡發卡、終端、收端等方面給予聯銀優越地位,違反了GATS第17條「國民待遇」義務。中美對此裁決均未提出上訴。至此,持續兩年之久的中美電子支付WTO爭端告一段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