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radiation, laser)是意指光經由受激放射而放大的過程。最早始於1917 年,由愛因斯坦所提出此觀念。醫用雷射主要可分為兩大類。(1)高能量雷射,又稱為熱雷射或硬雷射,其輻射能量通常為數十至數百瓦特(W),常利用其高熱量以達到凝固止血及切割組織的作用。(2)低能量雷射(low-energylevel laser),又稱冷雷射或軟雷射,光譜屬於紅光與紅外線範圍,輸出功率低於100 mW,照射劑量只須數J/cm2,因為能量低不足於破壞組織中分子的鍵結合能力(如氫鍵及凡得瓦氏力),故不會造成分子結構改變,蛋白質變性或細胞死亡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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