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人所建立的元朝,是歷史上第一個由邊疆民族所肇建而統治全中國的「征 服王朝」。蒙古人的征服與統治對中國的政治與社會影響很大。蒙古與中國的政治、社會結構原不相同。秦代以後,中國的政治組織已脫離封建制度的型態,而以中央集權官僚制為國家組織的常規。兩晉南北朝時代,若干封建現象又告復甦,但祗是暫時的現象。至兩宋時,中央集權官僚體制已告確立。一方面君權大為提高,另一方面,官吏的登用以科舉為主,「世胄躡高位,英俊沉下僚」的現象大為減少,流動性的增大促使中國社會從「門第社會」轉變為「科第社會」。若干史家以晚唐兩宋為近世中國的開始,可說是不無道理。成吉思汗創建的「大蒙古國」(Yeke Mongghol Ulus)則是建構於符拉基米爾佐夫(B. Ia. Vladimirtsov)所謂「遊牧封建制」之上,而且由於蒙古社會剛脫離氏族社會的階段,因而帶有強烈的家產制(patrimonialism)的色彩。國家是成吉思汗的家族--即乞顏•孛兒只斤(Kiyad Borjigin)--也就是所謂「黃金氏族」(Altan urugh)--的共有財產。政府則是皇家的延長,若干與成吉思汗早年建有私屬主從關係,並在建國過程中建有功勛的「伴當」(nokor)成為大蒙古國的統治階層,世享分地與分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