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我國自1995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全民健康保險以來,至1998年的統計,其保險費收入與醫療費用支出、開始出現入不敷出現象。為維持健保的永續經營,除適時調高健保費率以利開源外,並得積極抑制醫療費用以利節流。前者當由立法機構視精算結果主導立法,而後者則由健保行政單位負責推進。 於是『診療費用部分負擔制』,『多元化醫療給付制』,按病例計酬』,『牙醫門診總額預算制』,『偏遠地區包醫制』等節約費用措施相繼實施。據1998年健保局之統計,我國國民全年的平均就診率為15次。其中西醫為13次,中醫為1.4次,牙醫為1.1次。為積極改善醫療支付制度,牙科之門診自1999年7月起採用總額支付制度,同時也計畫向中醫界加強溝通宣導,期於近期內將總額預算制度擴大施行至中醫醫療。與其他類型之傳統醫療類似,過去的中醫藥並不著重於科學方式的舉證,其臨床診治模式則多憑藉於醫療個案經驗之累積,而多以個別病患之主觀感受為重點訴求。這種醫療方式,在公費醫療國家或病人自費診療(fee for service)時代尚無大礙,但近年來,包括美國在內的許多國家,卻因陸續改由各類保險或由第三者給付醫療費用而產生一些困擾。在公費醫療且一向以普及中醫藥為導向的大陸,實際上已於1990年代開始,採取臨床流行病學的手段進入療效評價的階段。日本也在相同年代准許在其全民健保制度中,加入科學中藥的給付,並開始致力於其療效的評價。美國的健康維持組織(Health Maintenance Organization, HMO)則於最近幾年,也陸續為減輕其高額的醫療負擔而引進包括中醫藥的給付,更有不少學術研究機構獲得政府或財團之資助,就各種傳統醫療諸如療效判定、成本效益、診療內容、給付基準等各項俱爭識性重點項目,展開制度和規範之制定。相信不久將來,包括中醫藥在內的多種合法傳統醫療,即可以現代化和制度化的嶄新姿態,貢獻於先進國家的衛生保健與醫療保險體系內來造福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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