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是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從分類所得稅制向分類綜合所得稅制轉變的奠基性制度,對於提高國民的納稅人意識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啟動在某種程度上存在「溯及既往」的問題。中國大陸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制度與實體制度相離太遠,無法具體而微地反映納稅人的各項所得及其應納稅額。該制度在實際執行中也遇到諸多困境。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制度是一個在實體上實行分類所得稅制,但在程序上卻試圖採取分類綜合所得稅制的「四不像」。因此,完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制度的核心,是儘快實現個人所得稅制度從分類所得稅制向分類綜合所得稅制的轉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