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金融控股公司法施行六年後,為因應金融監理之相關問題,金管會提出施行以來最大幅度之修正草案,並已通過行政院會之審議,就此修正草案之方向及修正內容,尚有部分未盡清楚或明確之處,就本次修正草案之內容予以觀察,在某些方面有擴大管制之趨勢,例如關於控制權股東及其衍生之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股之規定,但亦有趨於放寬之方面,例如金控子公司間關於共同行銷而共同利用客戶個人資料之管理等,此外,關於金控及其子公司轉投資之規定,則既非放寬亦非趨緊,而係採用以淨值為轉投資計算基礎,不再以實收資本總額為準,屬於較為中性之修正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