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整體房地產市場量能迅速回溫,都會地區房價不合理飆漲,造成受薪階級及中低收入者無力負擔,高房價問題儼然成為民怨之首,政府為減少民怨,有效抑制房價,以減輕民眾購屋負擔,在租稅措施方面,財政部火速制定並於2011年6月1日實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不動產部分針對出售持有2年以內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及依法得核發建造執照之都市土地課徵10%或15%稅額,期以增加短期買賣之交易成本,降低房市交易量,進而抑制價格飆漲,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施行迄今已屆滿2年,為了解對都會地區房市價量影響情形及成效,本研究主要探討我國五個直轄市於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實施前後,房市交易量及價格變化,並探討是否達成「以稅制量」及「以量穩價」之預期目標。研究結果顯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對臺北市房市有達成「以稅制量」及「以量穩價」之目標,對新北市、臺中市、及臺南市等房市僅達成「以稅制量」,並未達成「以量穩價」之目標,而對高雄市房市均未達成「以稅制量」及「以量穩價」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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