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近代國家內政中為一個重要的環節。由於其具有肅奸、防諜、緝私、捕盜、消防、衛生、稽查人口、整理戶籍、維護交通、賬恤救災等多項功能,故自十九世紀以來,幾為世界各國政府視為富強的第一要政。
近代的警察制度是西方歷史的產物,起源於何時,說法莫衷一是,一說起源於羅馬;一說起源於義大利或英國,迄今尚無定論。不過,就其具有近代警察的功能,將其職權由維護社會治安,保障人民福祉,擴大而及於公共衛生及公共建築等方面,卻係受法國大革命時期拿破崙式行政(Napoleonic Style of Administration)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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