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探討特殊教育教師針對身心障礙學生的性騷擾與性侵害等性平案件通報的特性及處遇該類案件之業務困境。研究方法針對16位教師進行個別訪談以蒐集資料,資料分析採用質性的類屬分析法。結果發現性平案件通報的特性為:(1)案件通報數量較多:因學生無法判斷別人的出發點、怕被責罵、特教學校師生肢體碰觸多;也因教師目前做法為案件無論輕重皆報、特教/普教通報標準不一致所造成;(2)身心障礙學生為加害者的性平案件能被受理且讓學生得到懲罰以知嚴重性。業務困境含:(1)住宿型特教學校宿舍管理員人力不足;(2)通報後續輔導諮商資源有限;(3)學校行政人員對通報機制的宣導參差不齊;(4)師資養成課程較少相關通報行政與法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