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被稱為「獨裁者俱樂部」的東南亞國協,於1993 年至2012 年間,開始接受人權觀念,並發展本身的區域性人權機制。在這篇文章中,作者試圖解釋國協為何有這樣的發展,以及這個發展是如何進行的。文中列舉幾個重要的里程碑,並指出促進這些進程的關鍵因素。另外,作者也檢視公民社會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包括從幾個創始會員國的人民推翻專制統治,建立新的民主政府,乃至於公民社會在起草國協憲章以及建立人權機制過程中的倡議。作者認為,儘管公民社會成功地運用國協中新興民主國家本身的人權機制作為與國協對話的窗口,但國協建立的人權機制終究缺乏效率及獨立性。究其原因,實與《東南亞國協人權宣言》在多數會員國的堅持下保留了「不干預原則」,從而無法符合國際人權標準有密切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