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試從法治發展史的觀察角度談論兩個相關的問題,一是平等怎麼會是讓中國人感到陌生的觀念,二是令人陌生的觀念又是怎麼樣在進入憲法文本的過程中佔據著顯赫的位置?
平等做無差等解,其意晚出,是外來語而非本土語言。「禮」做為中國古時最主要的社會規範,其核心功能是區分貴族平民奴隸與建立不平等的政治社會關係,也辨別親疏長幼以建立不平等的人倫關係,初從西方接觸到平等觀念的大清君主臣民,對之或是難以理解或是感到難以思議。本文列舉六種不同的態度觀察西方的平等觀念如何震撼了當時的社會精英,從而反應在他們的社會政治行動方案之中,為平等原則進入憲法帶來契機。
從清末民國到人民共和國,平等在所有的憲法草案人權清單中始終佔據著列為首條的顯赫位置,其體例則有兩種,代表著政治人格平等的不同思考路徑。這是憲政史發展上的一樁大事,平等條款載入憲法文本並不保證理想必然化為事實,但的確是成為社會現實不可或缺的憲法誡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