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作為一種治國理念、原則和方略在中國是近30年政治文明的產物和標志。法治在國際法上包括國家和國際兩級法治。30年來中國在踐行國際法治方面成就卓著:為國際法治的核心價值和目標提出新的理念和原則;全面參與國際立法和國際決策;積極參與國際維持和平與建設和平行動以及構建地區安全;積極扶植中小發展中國家的法治能力建設;努力參加和實施多邊國際條約;創造性地解決港澳問題和其他國際爭端;大力促進國際法在中國的教學、傳播與研究。中國在踐行國際法治的未來進程中勢必面臨一系列有待審慎應對的挑戰,諸如國際法和國際法法治人本化趨勢的順位、國際立法/決策中的地位與影響的提升、國際司法機構管轄權的接受、對外關係立法體系的完善、國際法人才儲備模式由規模型向精英型的轉換,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