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學界和法律實務界,對憲法功能的普遍認識是它主要在於約束政府權力和保障公民基本權利,概括來說,就是限權和人權。但在這兩種功能之外,憲法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統一法律。憲法作為一個國家的基本法,提供了一切政府行為的依據和準則。具體到政府行為的類型來說,無論是立法行為、行政行為還是司法行為都必須在最終的意義上一準乎憲法。在八二憲法頒布和實施三十周年的時候,本文基於憲法的法制統一的立場,釐定以憲法為核心和出發點的法律體系的力量與弱點,反思現有立法體系和法制統一之間的緊張及其緩和,追溯法律保留原則的合法性基礎、理論淵源和實在法之間的關係,以期在此基礎上展望八二憲法的未來,推動規範意義上的憲法法律秩序的成功形塑,從而為中國政治經濟社會的大轉型提供相匹配的法律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