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在治理刑事司法錯誤方面主要包括防治與認知兩個層面。在防治策略上,主要採取變法路徑,依賴法治化的制度變革求取冤假錯案的減少,但卻遭遇本土制度語境的強力抵制;在認知思維上,主要採取普法路徑,通過對公民的普法教育,使其萌生權利意識、證據意識和程序意識,但也遭到民眾朴素正義觀的強烈反彈。而防治策略與認識思維的侷限均肇始於對轉型語境的關注和兼顧不夠,因此,未來中國刑事司法錯誤的治理路徑應運向一種語境導向的防治與認知,即在改革路徑上,應兼願理想目標與現實策略、制度能力與制度正當性、西方法治經驗與本土轉型語境;在認知話語方面,應調整法律人“居高臨下”的論證策略,引導普通人的自覺反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