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近代以來,羅森貝克規範說在許多大陸法系國家以某種表現形式長期居於支配地位。但是,自從進入現代社會以來,由於社會的經濟、文化、政治以及價值觀念的多元化形態所致,使得規範說缺陷顯得愈加明顯。與此同時,學術界對該學說的質疑和抨擊不絕於耳,加之一些新興學說的勃興,給傳統意義上的證明責任分配學說體系造成重大衝擊。在理論上,無論是批評者對於規範說提出的改造舉措,還是作為一些新型學說締造者在大刀闊斧對規範說作出顛覆性悖離的闡釋,都是以規範說為坐標的產物,故均可被稱之為修正規範說。鑒於規範說目前尚不能為其他任何一種有力的學說所完全替代,並且傳統的規範說與這些修正規範說之間仍存有協調、互補的餘地和空間,從而鑄成了當前“一強多元”證明責任學說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