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與選擇權之起源,主要在於配合經濟社會規避價格風險之需求。期貨合約之避險理論,大多採用Markowitz的投資組合選擇理論所導出。該理論之隱含假設,乃資產報酬率為常態分配,或投資人的效用函數為二次式。事實上避險後資產報酬率分配未必為常態,而投資人的效用函數更鮮為二次式,因此以變異數降低百分比作為避險效果指標未必恰當。尤其當避險工具為選擇權時,更易產生不對稱 ( asymmetric ) 之報酬分配,因此平均數-變異數分析,便未必能提供公平的比較基礎。
本文之目的,在於探討當避險後報酬率機率分配並非常態,以及投資人效用函數未知之情況下,如何提供更具一般性之避險效果評估指標,以作為選擇避險策略之參考。所考量之指標包括:報酬率偏態、β風險、以及就整個分配進行比較之隨機優勢指標 ( Stochastic dominance ) 與擴充式吉尼係數指標 ( Extended mean-Gini coefficient ) 等。並以1990年11月至1992年10月股價指數期貨及選擇權市場之資料,驗證各策略在本文所建議之各種指標下之相對表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