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位求償權是否適用於人身保險,我國立法雖然做了明確禁止的規定,但是學術界仍然有較大的爭議,特別是在實踐中也產生了一些問題和漏洞。保險代位求償權的理論基礎是損害補償原則,而在人身保險中存在著依據補償損害原則而確定賠償方式的保險種類,例如醫療費,護理費等等。因此實踐中存在著適用代位求償權的可能。而完全以人身為標的的人壽保險等保險種類則因其專屬性而不適用代位求償權。本文對各國立法實踐,各種學說觀點進行分析,並從保險代位權在人身保險中的適用範圍,適用種類的角度,對人身保險適用保險代位權這一問題進行了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