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參與刑事立法過程是提高刑事立法質量的必要手段。人大代表直接參與立法活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專家座談、公民上書人大、民意調查以及公民建議等是我國公民參與刑事立法的主要途徑。總體而言,相對於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社會的深刻變化,我國現階段刑事立法過程中的公民參與的總體水平還比較低。在實踐中,仍然存在著許多不容忽視的矛盾和問題,阻礙著公民參與的進程。究其原因,既有制度方面的障礙、也有文化觀念方面的誤區以及公民參與能力缺失而造成的一系列問題。全面而深入地探討這些問題有助於我們根據我國現階段公民參與的現實狀態,努力尋求發展、完善我國刑事立法過程中公民參與的現實路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