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以2001年的Enron案及2004年的博達案為分界,探討我國大型會計師事務所之客戶財務風險可接受水準,是否隨著會計師所面臨的法律訴訟風險之增加而降低。實證結果顯示,相對於訴訟風險較低期間,大型會計師事務所繼續承接及新承接之客戶,在訴訟風險較高期間,其財務風險較低,尤其在博達案後更為明顯。再者,在訴訟風險較高期間,大型會計師事務所未繼續接受客戶委任之可能性增加。最後,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對高風險客戶的承接比率,在訴訟風險較高期間,小於訴訟風險較低期間。因此,本研究之實證結果符合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隨著訴訟風險之增加而降低其客戶財務風險之可接受水準的推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