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國內目前營建機具現況後,可進一步就營建機具管理體制探討與分析。在此之前,本文將對現有營建機具管理組織架構進行全面性的瞭解。
1.現有營建機具管理組織架構
我國目前營建機具管理工作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而業務與營建機具有關聯之單位分別為海關及監理處。海關之相關業務為機具之進口課稅、進出口資料統計、以及違法盜竊機具之出口管理工作;監理處所營轄之範圍則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安全規則」、「公路法」等法規,進行車輛系營建機械在一般道路行駛時之臨時通行管理工作。營建機具之管理分工如圖一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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