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6日起正式生效的京都議定書,主要目標放在遏止全球氣候暖化的加速,是在世界各國自一九九七年起的不斷努力下所達成。「京都議定書」的協議內容,不但是企業應該嚴肅正視的永續經營的問題,也是教育界及學術界應該同步努力的方向。
本研究以國內624家上市公司91年度的股東會年報為研究樣本,探討上市公司股東會年報中環境資訊揭露的現況。研究中以內容分析法,對股東會年報中環境資訊進行揭露評分,然後再進行迴歸分析。
實證結果發現,國內上市公司的環境資訊揭露中,「經濟因素」的環境資訊揭露佔最高分,其次為「其他相關環境資訊」的揭露,再其次為「公司污染防制狀況」的環境資訊揭露,最後才是「訴訟事件」的環境資訊揭露。實證結果也發現,規模較大的公司,其環境資訊揭露的確較多;已獲得ISO14000認證的公司,其環境資訊揭露亦較多;但環境敏感產業和環境資訊揭露間的關係則並不顯著。若進一步檢視環境資訊揭露總得分發現,全體上市公司的環境揭露分數偏低,且在揭露的實質內容上仍有許多改進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