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加拿大第一民族和政府間的爭議主題之一,為了處理這些爭議,加拿大發展出不同類型的方式,本文及介紹其中三種主要的機制,包括:通盤主張程序、特殊主張程序及司法程序。透過這些程序,加拿大成功處理的相當多的第一民族土地爭議,但是,制度的缺陷,爭議的複雜,程序的冗長,以及許多其他因素,導致這些機制都有其受到詬病之處,以讓許多原住民認為應該要加以改善。台灣原住民族的土地問題和加拿大有相同之處,也有相異之處,但加拿大處理原住民族土地爭議的方法,有許多可資借鏡。台灣目前正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所揭示的原則,嘗試建構回復原住民族土地權的制度,本文也從加拿大的經驗,對於未來制度的建構提出一些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