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都市公園是十九世紀為了矯正因工業化、都市化肇成的不平衡的一種嘗試。不像其歐陸的先輩,美國的公共公園(Public Park,以後均簡稱為公園)一直是和都市問題息息相關。在不同的時期裡,公園倡議者一直提出各種類型與風格的公園做為解決那些社會艱難和補救不平衡的手段。每一種模型對婦女在公共生活中的地位均有特定的意涵。因為婦女作為一範疇(Women as a category)一直未被意識到也是一個都市問題,而公園決策者卻一直利用「女性」去協助緩和那些破壞社會秩序的其他問題,例如:酗酒、賣淫、心理失常、社區失落,缺乏運動而引起的生理疾病、犯罪和公民共識缺乏等。婦女的發展一直隨著不同的歷史時期對社會和城市問題的體認不同而有所改變,本文以遊樂場時期(1850~1900)、改良公園時期(1900~1930)、遊憩設施時期(1930~1965)及開放空間時期(1965迄今)四個時期的婦女作為分類,探討不同時期婦女在其角色上的改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