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應國際貿易交易高效率和多樣化需求,具有巨大創新功能的銀行擔保能更有效快捷地保護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實現。但是,無論在理論界還是 實務界,國際社會對銀行擔保的涵義和識別標準存在多種見解,對其常見的兩種形式見索即付保函和備用信用證之間的關係認識也大相徑庭。如今,銀行擔保在經歷了逐步興起和日益推廣的發展歷程之後,已在國際經貿交易中被廣泛適用。不過,由於不同國家的傳統差異和不當索賠風險等影響,國際社會對銀行擔保的適用態度異彩紛呈,呈現出不承認、部分承認或者全部承認以及或見索即付保函或備用信用證等形態各異的不同景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