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台灣金融機構為個案研究對象,旨在探究金融機構之組織條件,與購併之後進行組織管理之構形關係。經由文獻探討發現,購併發生時之組織條件主要有:(1)權力不對稱性、(2)結構相似性,與(3)業務相似性;購併後組織管理行為可分為:(1)高階經營團隊重組、(2)組織結構再設計,與(3)作業、服務、流程與系統整合。再經由4則金融購併個案之訪談與分析,本研究發現:(1)購併案宣佈後主併與被併組織進行整合,就購併後之整合目標重要性觀之,組織條件之三個自變數,對購併後整合組織管理之三個應變數的影響均為負向;而組織管理作為,其構形關係自下而上,弱化了購併之後組織進行組織管理作為之重要性。(2)購併案宣佈後主併與被併組織進行整合,就購併後之整合目標可行性觀之,組織條件之三個自變數,對組織管理之三個應變數的影響均為正向;而組織管理作為,其構形關係自上而下,強化了購併之後組織進行組織管理作為之可行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