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旦知識庫
 
  1. 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醫事法學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登入】查詢為準。
最新【購點活動】


篇名
比例原則在衛生法規上之運用
作者 吳憲明
中文摘要
比例原則( The Principle of Proportionality) ,指國家為達到政務意圖實現之目的,所採限制人民權利或自由之手段,兩者之間,須有合理之調和,以兼顧公私法益,此種調和基準之謂也。比例原則的思想,在世界上各主要法治國家之公法體系中,都有苦干痕蹟可尋;其中理論最完整,法院運用最積極的國家為歐陸德、奧、瑞三國,尤其以德國為首。西德聯邦憲法法院將適合原則,必要原則及比例性原則等納入廣義之比例原則三要素。其理論基礎承認國家應推行國政,消極地排除障礙,積極地謀求公共福利,以達到福利國家服務的功能,當公益之追求與個人權益發生衝突時,為了社會公益的謀求,個人之自由權利當應受限制,然而,對個人權利之限制不可漫無標準,應以公益達成且可必要者為限,以符國家行政之目的。隨著時代潮流之演進,藉警察法中孕育出比例原則,即「警察權拘束人民自由時,其拘束,限於維持社會公益所必要之程度,苟超過必要程度而拘束人民之自由時,為超越警察權之正當界限,縱合在法令明文上,為任諸警察機關裁量之行為,倘因其裁量有違誤之處,即構成違法行為。」 (註一)比例原則在德國法院實務上,逐漸扮演重要的角色。
起訖頁 3-7
刊名 醫事法學  
期數 199101 (4:1期)
出版單位 中華民國醫事法律學會
該期刊-下一篇 日本醫療過失裁判之今昔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




讀者服務專線:+886-2-23756688 傳真:+886-2-23318496
地址:臺北市館前路28 號 7 樓 客服信箱
Copyright © 元照出版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禁止轉貼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