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公行政治
醫事相關
財經
社會學
教育
其他
大陸期刊
核心
重要期刊
DOI文章
首頁
臺灣期刊
法律
月旦釋讀文摘
201106 (8期)
本站僅提供期刊文獻檢索。
【月旦知識庫】是否收錄該篇全文,敬請
【登入】
查詢為準。
最新
【購點活動】
篇名
鄭逸哲教授〈受無罪判決確定之人不得就應受羈押而羈押請求賠償——評析釋字第六七○號〉重點提示
作者
月旦釋讀文摘編輯部
中文摘要
一、受無罪判決確定之受害人,不可能因其「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致受「羈押」。 二、冤獄賠償法(下稱「冤賠法」)第二條第三款的正確解讀。 三、賠償請求應基於不應受羈押而受羈押。 四、判斷是否應受羈押,應以羈押時為準。 五、冤賠法第二條第三款的適用流程。 六、評析釋字第六七○號。
起訖頁
52-54
關鍵詞
無罪判決確定
、
羈押
、
冤獄賠償
刊名
月旦釋讀文摘
期數
201106 (8期)
出版單位
元照出版公司
該期刊-上一篇
陳運財教授〈無令狀搜索——評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台上五一八四號判決〉重點提示
該期刊-下一篇
修法動態:所得稅法
新書閱讀
最新影音
優惠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