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包括自然科學屬性和社會科學屬性兩個面向,它們在理念和方法上達到了較好的融合,具體表現在心理學、數據模型和理論模型上。可以採用社會指標對科學性進行優化。民事法律制定的規律性和邏輯性、運行的透明性和解釋的合理性、評價的主客觀聯系和溝通性是其對科學性的必然要求。民事法律科學性在立法中體現為認識現象中的數據模型的運用;運行中體現為法官判決預測;評價中體現為理論模型的運用。可以運用社會指標和法治指標充分認識民事法律現象、分析民事司法現象、合理設定指標從而在民事法律立法、運行和評價上優化其科學性。證明民事法律科學性的雙重屬性,也證明了民事法律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問題,為法學和社會科學轉型提供了哲學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