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11日,美國發生震撼世界之911 恐怖攻擊事件,依美國國會研究報告,因該事件發生之保險賠款,總額超逾300億美金。正因此乃因恐怖主義行為風險之特性――單一事件所造成之鉅額損失,且損失難以估計,又欠缺足供保費精算之歷史資訊-保險公司輒因一次恐怖主義行為發生即影響其財務與承保能量,嚴重者,整體保險市場之穩並亦有受動搖之可能。然另方面言,一次恐怖攻擊發生後,因財產損失嚴重,對經濟之衝擊劇烈。此際,若無保險保障,經濟之復甦恐將牛步。於此「保險市場穩定」與「經濟復甦需求」二力拉距中,美國於翌年通過「恐怖主義風險保險法」,以政府介入對保險公司補貼之方式,建構恐怖主義風險之保險制度,乃試圖於該二者中取得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