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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額收容可以說是目前各國矯正機構所面臨的共通課題,1 藉由民間企業化的行動不但可使矯正機構的供需達到平衡,還可以快速有效地擴大監禁的容量。為了緩和超收情形,增建矯正機構自然被視是首要的解決方案,但是興建過程中所需的花費,卻又會使各國艱困的財政雪上加霜,因此乃意識到若能透過民營化或民間投資提案(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PFI)的方式,導入民間的資金與專業,應可以有效協助解決超額收容的問題。
基於上述,本文旨在探討日本矯正機構民營化所代表的意義與面臨之課題,以及可以作為我國參考與借鏡之處。研究結果發現,矯正機構民營化所代表的意義有四,分別是(1)機構問題得以暫時獲得解決;(2)「區域共生」經營理念的實踐;(3)活用民間專業技術打造新的矯正機構;(4)透過公私協力降低財政風險,達到財務平準化之目的。然而,在民營化實施的過程中卻也面臨不同組織文化和指揮命令系統衝突、責任範圍難以清楚劃分、不完全競爭市場,以及服務供給的不穩定等多項課題。作者認為,在參酌日本經驗後,我國應可以從民間參與矯正機構經營的可能性、理念的再思與經營之定位等三大面向獲得啟示與借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