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稅即古時所謂「關市之征」,亦即周代「關征」與「市征」之總稱。但以課稅之範圍言,我國歷代課征的商稅可分為通過稅、入市稅、市籍租三種。通過稅為對通過關津的貨物所課之稅,納稅者為客商,亦即「行商」;入市稅與市籍租分別是對住賣於市的貨物與市鎮中營業之店舖所征之稅,納稅者為舖商,亦即所謂「坐賈」。自秦漢至唐代中葉,我國商稅原以市籍租為主,安史之亂之後,中央統制力量大不如前,各地藩鎮於其轄區內,專擅有如獨立,至其所需之經費,更掊聚財利以自贍,通過稅與入市稅始漸趨重要,市籍租逐漸退居次要地位,加以商業日趨繁榮,稅額不斷增加,唐末五代,前兩種商稅遂成武人割據政權的一大利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