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一詞最早由我國古代盂軻提出來,但其與現代意義的壟斷概念大異其趣。在西方經濟語境中,壟斷源於希臘語“單個"(mono)和“賣者”(polist)。現代意義的反壟斷法從1890年美國(謝爾曼法)迄今,已有一百多年歷史,在西方各國基本上形成體系。特別是1947年日本《關於禁止私人壟斷和確保公正交易的法律》(簡稱《壟斷禁止法》)和1957年德國《反對限制競爭法》(又稱《卡特爾法》)的頒佈,大大豐富了反壟斷法的內容,莫定了反壟斷國內立法的理論基礎。但是,在國際領域中,缺乏統一的反壟斷國際立法,法典化的道路依然漫長,不過,由一些國際條約形成了一定的反壟斷規則,為國際反壟斷立法提供了廣闊的理論基礎。本文擬對此進行介紹和評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