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自二○○七年遭臺灣環保聯盟環團質疑規避環評,並對其提起公益訴訟以來,因本件開發案所引起之法律爭議不斷,此期間所提起之撤銷環評結論相關之訴訟與公民訴訟及行政法院所作成之裁判數量,就單一開發案件而言堪稱空前。然而在法學上尤具意義的是,在一連串的原被告兩造於訴訟上之攻防,以及法院判決意旨之闡述過程當中,若干以往環境影響評估法中所隱藏的規範意旨不明確及或條文適用上之爭議獲得了廣泛討論與釐清的機會。本文除了對於相關裁判之論述闡述內容進行整理並分析之外,亦將針對就裁判於論述理未盡完整之處進行補述,及並進一步針對美麗灣開發一案之本案後續發展,提出法政策面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