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要如何評價新政府上台一年之後,在司法人權上的成績單?或許以馬總統在2007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宣言60週年前夕,對外發布的《2007年台灣人權宣言》作為檢驗的標準,是適合的。以下黑體字部份均來自馬英九競選時所推出的《2007台灣人權宣言》馬總統在2008年當選後,各層級的官員們便甚少對外提到,馬總統曾在2007年底對外發表的這份宣言中所宣示的人權政見,似有將這份競選政見邊緣化的現象。然而,不論政見的宣示是否得到外界的肯定,實踐自己提出的政見應是對於一個政治人物基本的要求,也是責任政原則的展現(編按:欲瞭解《2007年台灣人權宣言》內容全文,請上網至民間司改會網站瀏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