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年九月十六日下午我從台北看守所看過莊林勳回來,覺得想寫些東西,開始寫的時候,剛好電腦D槽裡放到了齊秦的歌「這一次我絕不放手」,於是我決定將這篇文章的標題定為「這一次,我絕不放手」。齊秦唱的這首歌當然是情歌,但對被拘禁達十一年之久的蘇建和、莊林勳和劉秉郎而言,若將其中的「愛」或「你」解釋為「司法的正義」,應該也是可以吧,雖然這樣的解釋聽起來有些荒謬和好笑;但,「荒謬和好笑」不就是蘇建和案十一年來最好的詮釋嗎?而「荒謬和好笑」似乎也是形容台灣司法體制最貼切的形容詞吧。不過,蘇案總是在重審了,而重審的步伐雖然緩慢的令人不耐,但總是一個讓人期待的光明燈。只是在這樣的緩慢中,總有人會受不了而精神欲裂,想放手了,所以我今天和另一位義工周馥儀就來看莊林勳,希望藉這次的探視能堅定他繼續為自己的平反而活下去的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