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台灣人民不斷要求政府積極爭取聯合國會員以及國際組織會員之資格。本文之研究著重於檢視台灣依據國際法規定下的國際地位究竟為何?係一個國家?亦或中國之一省?也因為聯合國與其他國際組織之入會規定只限於「國家」,台灣若要積極參與國際組織,這即是關鍵性之問題。因此,本文之第一部份指出:成立於1912年的中華民國,為接續滿清之新政府而非新國家之成立。依循國際法,「國家承認」與「政府承認」之內涵與法理並不相同。事實上,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時,積極尋求的是世界各國對於該「政府」之承認,而不是「國家承認」。其次,本文提出的第二個問題為,台灣的現況並非為獨立之國家。所謂「台灣已經獨立」或「台灣已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的說法並非完全正確。本文認為,現在的台灣政府只為「事實上的地方性政府」(localfactogovernment)。最後,本文認為,台灣是否屬於中國之命題並非台灣尋求獨立的前提。只要經全體台灣人民決議,新國家可以隨時被創造。台灣尋求獨立之主張與台灣是否屬於中國並無因果關係。綜合以上問題得見,台灣欲加入聯合國或其他國際組織的策略,即為宣布獨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