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在日本,從廣義的角度出發所謂的民法學就是民法解釋學,在成文法國家所出的民法學教科書以及民法相關的論文,可以說都是對現行的民法制度從理論上實務上加以歷史的、體系的、理論的整理,便於人們更好地理解和適用民法制度。當然,法律制度是人創設的其不可能是十全十美的,也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為此,民法解釋學或者說民法學也在一定程度上和前提條件下對現存制度的起到彌補缺陷、推動和發展的作用。從狹義的角度出發,指的是在研究、運用、解釋民法時的方法論。在一定程度上說是研究、運用、解釋的技術規範。本文側重於狹義的民法解釋學,但在論述中也迴避不了廣義的民法解釋學,即民法學。 |